商务部、科技部拟把23项AI技术列入出口禁限目录,并即日起实行出口前登记
商务部、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公告拟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:AI 23项,生物医药5项,光伏12项。其中禁止出口14项,限制出口26项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所列技术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。来源:商务部公告|商务部答记者问
- 征求意见期: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。临时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,到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止。
- 登记方式:技术出口经营者出口前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“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”登记,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要登记。需登记的情形包括:转让技术所有权;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;技术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;商务部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。
- 排除范围:已通过开源、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;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也不在管理范围内。
- AI禁止类(附件节选):
- 深度合成检测技术:检测准确率≥95%,用于跨境数据鉴伪等。
- AI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:如对多引擎检测器攻击成功率≥60%、能沙箱逃逸、每次重写变化≥50%等。
- 利用我国核心数据训练后提供服务的大模型。
- 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、国防、核心政务的高性能智能体。
- AI限制类(附件节选):
- 大模型技术:利用重要数据训练的模型(≤0.1%微量使用可例外);训练计算量≥10^26 FLOPs、或参数量≥2万亿、或能力居全球前10的模型,其权重、检查点、源代码、架构、训练优化与推理加速等核心技术。
- 智能体技术:如≥20步任务拆解、≥60个智能体并发、调用≥200个工具。
- AI辅助漏洞挖掘技术:基准成功率≥75%,对操作系统或浏览器的端到端利用链成功率≥50%等。
- AI芯片设计技术:14nm及以下、2.5D/3D封装、存算一体等。
- 算力集群技术:互连带宽≥800GB/s,故障恢复≤120秒,线性扩展效率≥98%;大规模集群指加速卡超过10,000张。
- 答记者问口径:
- 通过API调用、APP/网页交互、SaaS、端侧轻量化部署对外提供服务,不属于技术出口。
- 限制类技术的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管理范围;部署在海外自有云等情形可适用自动许可。
- 开源、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、境外流片、联合研发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适用自动许可,“即报即出”。
- 正式实施后,“绝大部分人工智能技术仍可以自由出口”。
- 大模型出海需要重新划分合规边界:以服务形态出海基本不受影响。但转让或授权权重、源代码,以及海外本地化部署,需要先登记,正式实施后还要申请许可。10^26 FLOPs / 2万亿参数成为中国对前沿模型的管控门槛。
- 算力与芯片技术同步纳入管理:芯片设计、万卡级集群技术进入限制类。境外建算力中心和流片可走便利通道,对海外算力布局的影响相对可控。
- AI网络攻防能力被视为战略技术:恶意代码生成列入禁止类,漏洞挖掘列入限制类。网络安全类模型能力的国际合作和人员交流需要额外评估。